西安工程科技学院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best365网页版登录关于做好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将200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工 学: 单科42(63);总分:285分;
理 学: 单科45(68);总分:300分;
管 理 学: 单科51(77);总分:330分;
艺 术 学:
工业设计方向:单科45(133);总分:395分;
服装、平面等方向:单科45(90);总分:324分;
二、 复试时间
2005年4月25日至28日。
三、 复试的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翔;
副组长:孙晓宁、李伟、成爱武。
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各院(系)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复试领导小组,各专业应由3人以上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的成员应由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和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均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复试的条件和方式
1、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2、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为1:1.2以上
五、复试要求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外国语口语测试和体检等四个分项构成,各分项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课笔试: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进行。
3、面试 :面试由各二级学院所在学科组织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和创新能力,并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4、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研究生部安排的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工作。体检在校医院进行,时间为4月25日至29日。
六、拟录取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复试成绩及格且体检合格。
2、拟录取顺序为:先录取一志愿,后录取二志愿。以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拟录取后,应在5月10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初试考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复试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
4、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5、公示。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部将体检合格考生的拟录取成绩进行统计、按总分排队、公示,接受考生及各方监督,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 其它
1、各院(系)应根据以上要求,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及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时间、地点及办法等),并于4月18日前报研究生部。
2、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先到研究生部交验毕业证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在校期间的课程成绩表及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研究生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各二级学院所在学科参加复试;
(2)定向委培类考生应在5月10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定向委培合同原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对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工作由研究生部进行,并由考生本人在复试结束后来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对于在调档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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